柯城法院:散播谣言诽谤客户,只因吃了干醋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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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理发店老板杜某散布谣言,损害我的名誉,导致邻居用异样眼光看我。”法庭上,小顾诉苦道。
小顾是某理发店常客,去理发碰到老板杜某的女友,有时会聊上两句,可杜某却为此吃起了干醋。每次看到女友和小顾交谈,觉得自己财力、外貌都不如人家的杜某,便会心生自卑和妒忌,对二人的关系有所怀疑。
今年2月,看到小顾正在附近便利店买东西,杜某便偷偷拍下小顾与便利店老板娘同框交流的视频发给对方,指责他与老板娘存在不正当关系。小顾找杜某说理,杜某却指责小顾除搭讪便利店老板娘外,还借理发名义和自己女朋友聊天,借机俘获芳心。双方发生争执,杜某还碰坏了小顾的手表等财物。
之后,杜某非但没有停止散布谣言,还在闲聊时多次造谣小顾与便利店老板娘存在不正当关系。因为这些谣言,小顾饱受他人质疑,甚至引发家庭矛盾,工作状态受影响。今年5月,小顾诉至法院,要求杜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精神损失费。
法院立案后,杜某承认自己散布了不实言论,但认为这只是私下“嚼舌根”而已,并未对小顾产生实质影响,不愿道歉及赔偿。
法官告知杜某,仅凭个人无端猜测就散布谣言,足以贬损小顾人格、名誉,依照民法典,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后经法庭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:由杜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,连续一个月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致歉声明,另赔偿小顾手表等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。
信息来源: 浙江法制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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